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物资借用表 | |||||||
日期: | |||||||
借用人 | 班级 | 联系方式 | 辅导员 | ||||
借用物资名称 | 借用日期 | 借用天数 | 数量 | 备注 | |||
借用原因 | |||||||
指导老师确认签字 | |||||||
资产管理中心 | |||||||
后勤主任审批 | |||||||
主管院长审批 | |||||||
注:1、班级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借用学院物资,需由指导老师或学生会会长亲自带至资产管理中心,由指导老师或学生会回证签字后予以借出; | |||||||
2、借用物资需妥善保管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; | |||||||
3、物资借用需按时归还,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期限的,必须提前告知资产管理中心。不按时归还且无原因说明的,追回再不予以借用学院物资。 |